电气设备应根据下列因素进行选择:
总体要求
1、安全原则
安全是选型的首要原则,选用防爆电气设备须与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组别相适应,否则就不能保证安全。
2、符合标准要求
选用防爆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相关防爆标准。
3、环境要求
防爆电气设备规定的环境条件温度范围为:-20~+40℃温度过高、过低都需采取特殊的设计、试验等措施。此外,还要考虑其他环境条件对防爆性能的影响(例如: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中普遍存在既有易燃易爆的危险,还同时受到化学腐蚀,或盐雾、或高温、低温、高湿,或沙尘、雨水,或振动的影响)。对于户外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其外壳防护等级建议不低于IP55。
4、便于维护
防爆电气设备使用期间的维护和保养是确保安全可靠的重要保证。在相同的功能要求条件下,选择结构越简单越好。此外还须考虑同一工程项目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互换性,便于维护管理。必要时,还应考虑系统运行要求,如连续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应优先选用本质安全型产物。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选型
1、根据区域类别选型
根据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图确定危险区域:0区、1区、2区,如表1:
表1 根据爆炸危险区域选择设备保护级别(EPL)和防爆结构
注1:在1区Gb中使用的“eb"型电气设备仅限于下列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中不产生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的接线盒和接线箱,包括主体为“db"或“mb"型,接线部分为“eb"型的电气产物;配置有合适热保护装置的“eb"型低压异步电动机(频繁和环境条件恶劣者除外);“eb"型荧光灯。
2、根据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选型
要根据危险环境可能存在的可燃性气体/蒸气的种类来选择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温度组别。电气设备应按其最高表面温度不超过可能出现的任何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选型,电气设备必须在被标志的温度范围内使用。
3、根据设备类别选型
电气设备应按照表2的要求选型
表2 气体/蒸汽分类与设备类别间的关系
当电气设备标志适用于特定气体或蒸汽时,没有经过有能力机构的全面评定、证明能够与其他气体或蒸汽一起使用时,不能与其他气体或蒸汽一起使用。
以瑶安YA-D400气体报警器为例,防爆标识:Ex d IIC T6 Gb;Ex tD A21 IP67 T80℃,满足气体+粉尘双环境防爆,IP67高防护等级,耐腐蚀、高温、低温、高湿、沙尘、雨水环境能力出众,恶劣条件下适应性更强,优于市面上大部分同类产物。气体报警器产物在出厂前会历经跌落试验、高温试验、低温试验、防水试验、长期稳定性试验、抗气体干扰性等严苛性能测试,从源头保障产物的高可靠性,为公司安全生产保驾护航。总之,我们在确定产物防爆标志时,应综合考虑到实际应用要求中的各种具体因素,使确定的防爆标志安全、可靠、经济、合理。